2017年9月,《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017年11月13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我公司自主开展了安洛线天然气管道孟州-济源支线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我公司委托河南智创水利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安洛线天然气管道孟州-济源支线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监测单位河南省兴达水保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安洛线天然气管道孟州-济源支线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监测总结报告》,并于2019年3月7日在济源市召开了自主验收会议,成立了安洛线天然气管道孟州-济源支线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
验收组由建设单位济源中裕燃气有限公司,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河南智创水利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河南省兴达水保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以及方案编制、监理和施工等单位代表组成。验收组认为:安洛线天然气管道孟州-济源支线工程施工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安洛线天然气管道孟州-济源支线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安洛线天然气管道孟州-济源支线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1:安洛线天然气管道孟州-济源支线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附件2:安洛线天然气管道孟州-济源支线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附件3:安洛线天然气管道孟州-济源支线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